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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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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行一段路便会抵达乱葬村。早膳完毕,一行人上了马车。

    一坐上去,气氛又开始诡异起来。

    重莲握住我的手。那一刹那,我几乎就要抽手。

    真是一种可怕的反射。

    稍微闻到他的味道,与他对视,或者碰他一下,脑中回想的又是那一类东西。

    “我看看你的手。”

    重莲的手微凉,指尖握住我皮肤的时候,有些痒。

    马车逸辔,沿路穿入山涧。

    冷风掠千山而过,飞鸟拔出盘桓。

    林间透著初冬的微冷,雨後的飘香。

    树荫丛丛,清源滚滚。

    重莲的皮肤一如清池的霜雪,弹指可破。

    我一时忍不住,戳了戳他的脸颊。他抬头看我一眼,没有刻意带上什麽感情。我却一时心神荡漾,转眼忘了他做的事,头往前面微微一送,亲了他一下。

    “先看手。”

    重莲三个字把我打发。

    早晨已经做过清洁处理,且找衣料包扎过。这种小伤原是给风吹吹就好的,包都不用包。

    重莲不知道什麽时候去买了卷轴绷带,敏捷迅速准确严密地盖住我的手,动作却相当轻柔。

    第一圈斜著包,第二三圈环著包,压第一圈斜出角压环形圈内。最後撕开带尾,两头打结。

    “啧啧。”我道,“没想到莲宫主不会熬药,却会包扎。”

    他一脸浩气英风:“习武之人,怎能不会包扎?”

    “如此体贴温柔,以前替多少情郎弄过呀?”

    “你又瞎说话。”

    “本来就是。我也习武,但我就不会包扎。”

    重莲敷衍著哦了一声,慢慢靠近我。我双手叉护在胸前:“你要做什麽?谋杀亲夫啊。”

    “继续。”重莲拉下我的手,放在我的双腿边。又像是怕我反悔一样,按得特别紧。

    车帘在风中摇摆。

    重莲的耳钉在模糊的视域中,一闪一闪。

    莲花的花芯是红色,花瓣是银色。

    花芯如同一颗火星,浓烈地燃烧,却压抑著,凝聚著,永远化不开。

    花瓣如同破碎的岁月,纷纷落落,即要飘散沧海。

    他的脸慢慢靠近我。他的身後是一片落叶纷飞的竹林。

    经过上次的血洗,这里早已变成荒村一座。而天下总有人迁移到这寂静山林,宁和村镇之中。

    远远的乱葬村中,又有炊烟升起。

    重莲亲吻著我。柔软绵长,一如花落地,叶归土。

    朝阳落花,莽莽的树木。阳光穿过婆婆的山林,洒满我们一身。天地万物仿佛都生了眼睛。窥望著。

    远离繁华的都市,所有花草树木都一样。

    竹林由绿转黄,繁花只能绚烂一季。

    叶落终要归根。

    我回来了。

    自小就想往外走。闯荡江湖,开创自己的天下,却极少留意自己成长的地方。

    夏季夜凉。晓月时,竹林中,小池畔,双影成形。

    池中月影,影水摇晃。而一张笑脸摇晃摇晃,在那一段岁月,已成了我生命最美丽的火花。

    重莲的耳钉是盛开的银莲。

    ***如红梅,重重叠叠,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一颗。

    一颗淡淡的,精致美丽的美人痣。

    我忍不住伸手去抚摸那一粒嫣红。就像在抚摸那个人光洁的额头。他仿佛活著,一直活著。甚至从来没有离去过。所以,我才不会感到悲伤。

    站在村口,茫茫烟雾已经罩住整个世界。

    我叫重莲留在外面等我,自己进去了。

    里面已经有不少新的人家,新的茶馆,餐馆,当铺,兵器铺。有的修筑得比以往还好。只是,伴随著我长大的东西,都不见了。

    就像这里这个名为“新风”的客栈,以前其实叫做“笨皮子当铺”。名字傻,店主也傻。店主的外号叫皮子,真名自然是没几个人知道。林轩凤叫他皮叔叔,我叫他皮弟弟。皮子人运气不好,分明开当铺的都是有钱人,从我四岁他在这里开店,一直到我十四岁他的资金都一直周转不过来。以百催花的话说,就是“皮子你这店被林宇凰煞到了”。

    皮子的店是我和林轩凤经常去的。因为亡羊不补牢的事,也就只有皮子做得出来。当铺有一个门,是专门让人破的。每次被我捅破以後,他又要重新去修。木匠都说这门已经没法修了,他却偏偏不肯多拿几钱去换个新的。於是他不断修,我不断破。林轩凤去,纯粹是为给我善後的。为了这个,林轩凤连续跟我提了很多次,还差点发火。但我坐椅子上翘个二郎腿用蒲扇把眼睛一盖,两袖清风,羽化登仙,好不自在。

    这门板旁边以前还有个窗口,我每次蹲下去搞那门再站起来,总是会把自己脑袋给撞了。现在看著这新风客栈崭新的门,一下有些适应不过来。那窗台也不见了。

    我和轩凤哥比身高的时候,经常就用那窗台。看谁的头超出那窗台多一些,谁就赢。结果往往是两个人都只能超出半个头。

    皮子经常向红钉叔叔诉苦,说有的时候他转身去翻账目本,再转身回来,往往会看到外面台子上露著四颗大眼睛,常常给吓得半死。小轩凤那眼睛还好,细长细长还分外妩媚。小宇凰那眼睛大得惊人,而且不止是大这麽简单,还相当圆。圆滚滚的眼睛又格外闪亮,这麽天真地看著他,还会发光。他要不知道那是林宇凰,保证又要壮烈一次。

    现在把手放在那个位置,仿佛都可以摸到两颗圆溜溜扎著小团子的脑袋。仿佛再摸摸,小轩凤就会忽然转过头好奇地看著我。然後他跑掉,小小的身影越来越高,最後出脱成一个美丽风雅的少年,却消失在迷雾中。

    “是……小宇凰麽?”听到这个略显苍老的声音,我立刻回头。

    站在我身後的人如此眼熟。我却不敢叫他的名字。

    “怎麽,连老皮子都不认识了?”

    按道理说,他应该只有四十来岁。可是,头发已经全白了。

    “我很久没有回来,所以……”

    “唷,小宇凰还变有礼貌了。”皮子笑出一脸皱纹,“村子里的事,想必你也听说了。重火宫的宫主把所有人都杀掉。都杀了。我当时出差进货,逃过一劫。不过回来的时候,也是什麽都没有啦。”

    我不知如何回答。

    “你三个叔叔伯伯都葬在了村外,有空去看看吧。还有,竹林小木屋靠床的墙壁後,有你轩凤哥留给你的东西。”

    “我现在就去。”我道,“我一会再回来看你,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你,你等等我。”

    他笑著。除了多了皱纹和白发,似乎与当年的老好人模样也差不了多少。

    我很快赶到凤凰竹林,重莲尾随而来。

    这个季节的竹林,是一片荒芜。

    落叶满天飘散,枯黄细长,被风吹起,破裂,又於空中变做尘埃。

    我走入小木屋,这里和上次来完全没有变化。除了有一点灰尘。花遗剑这段时间没来。

    我敲敲墙壁,有些松动,後面露出字迹。

    我干脆把整块竹墙都拨开:

    凰弟,看那竹影飘逸,月水婆娑,幽趣无边。

    我吹管箫,你行水湄。

    竹林深处,身心皆处世外桃源,吹来是徐徐清风,诗情画意。

    余日所剩无几,上下天光,我在此地。

    追忆旧人吾已老。人世无常,犹记年少。

    小城道,落花芳草愁杀人。

    春半不知春。任旁人笑我。

    看那江山易改,红尘似海,月伴风随。

    若来世,愿吾似凤来君似凰,比翼连枝,双宿双飞。

    林轩凤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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