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小说网 > 恃靓行凶 > 第004章 雷振我要吃肉

第004章 雷振我要吃肉

推荐阅读:
千千小说网 www.qqxs.me,最快更新恃靓行凶 !

    当各种版本的小道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在雷氏公司内部不断疯传时,作为事件主角的雷振,已经带着这次‘总裁调戏风波’的另一个主角钟云清回到春山路的住宅。

    房子是民国初期传下来的老洋房,建在了曾经的法租界地段上,雷振买下它的价钱是个天文数字,周围环境自然是没得说,闹中取静,生活便利,离雷霆总部大楼的距离也不远也不近恰恰好。基本上为了方便,雷大老板日常吃住都是在这套他名下的老式洋房里。

    雷振白手起家,独自在外多年,他平日里就是个工作狂人,一年到头也没个停下的时候。只有恰逢重大节日,他才会暂时放下工作,赶回雷家老宅和家里人吃顿热闹饭。

    这么做,一是他确实常常忙得抽不出空,二也是为了避嫌,免得明面上他这个已经彻底淡出雷家权力核心的忤逆子,被雷家的对手抓住把柄,再借题发挥出一些什么。

    停好了车,穿过草坪走到大门前,雷振把钥匙插|进锁眼推开了门。他回过头,却见钟云清像是被什么惊到了一样,傻乎乎地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本来一路上都在车子里闹腾个不停的人,一会儿抱怨肚子饿,一会儿抗议雷振太小气,竟然不带他去吃馆子,哪里有现在这么安静,一点都不像他了。

    虽然钟云清那张脸得天独厚,怎么看都赏心悦目,可一旦见识过什么叫活色生香,再看木头美人就难免无趣,雷振自然更喜欢他神采飞扬的时候。

    “别傻站着,进来。”

    见他还在发愣,雷振索性往回走了几步,他牵起他的手,两个人十指相扣,就像是最普通的情侣那样,一道进了门。

    进门后,无论家具、摆设或者墙上的油画,整个房子给人的感觉,就跟它的主人雷振一样,有种时光静静沉淀之后的含蓄雍容。

    “这些都是上一任屋主留下的,我很喜欢,就基本没怎么动。”作为这房子现在的主人,雷振语气中难得带出了如此明显的赞赏。事实上,当初在几个备选里,雷振一眼就相中这栋三层老式洋房,前任房主的上佳品位可以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钟云清这会儿倒是不发呆了,他一对漆黑的眼睛盯着雷振,在离得很近的距离,又翘又卷的睫毛眨啊眨的,样子莫名的有些可怜。

    心中微微一动,雷振以为他是饿了,就催着他赶紧到客厅里坐下,自己则换了鞋,脱下西服,卷起袖子进了厨房。

    “电视墙那边的小冰箱里有水果和面包,要是饿了就先垫垫,饭要再等三十分钟。”

    厨房那边,伴随着哗哗的水流,雷振的声音隔了一个饭厅远远传来,有些恍如隔世。而钟云清的手在控制不住地发抖,他闭上眼睛,然后右手紧紧抓住了左手,雪一样白的脸上就像在恸哭,奇异的是竟没有眼泪流出。

    等到煎炒声从厨房里传出来时,坐在沙发上的他同时睁开了眼睛。黑润的眼珠仿佛被大雨洗过的天空,里面什么都被冲刷得干干净净了。

    “雷振,我要吃肉!要红烧肉!”

    深吸一口气,对着厨房方向扯开嗓门,毫无在别人家蹭饭的自觉,久违的笑脸有种阳光一般肆无忌惮的耀眼,那个原来的钟云清似乎终于又回来了。

    支着耳朵听到雷振模糊应声后,他一点也没客气,跑到电视墙边打开冰箱门,从里面拖了一盒樱桃又拖出了一盒葡萄。红艳艳的樱桃和紫莹莹的葡萄已经事先被清洗好,被妥贴装在了玻璃保鲜盒里。

    钟云清抱着樱桃一边吃,一边像在自己家一样东逛西逛,溜达了半天,他都没有找到电视的遥控器在哪里。很快他反应过来,雷振十有八|九根本不看电视,客厅墙上那台超薄超大的液晶电视,估计就是个摆设。

    钟云清一脸可惜,又坐回到沙发上,闲不住的他又开始吃起了葡萄。

    “少吃点,再炒一个菜就能开饭了。”雷振端着某个二货点名要的红烧肉和一碗奶白鲫鱼汤到餐桌上时,看到仅一厅之隔的客厅里,钟云清正抱着一盒葡萄埋头猛吃,边上另一个保鲜盒已经空了,他立刻皱着眉,眼神有些严厉,“过来帮忙盛饭。”

    这么凉的水果,再放任他吃下去肯定要吃坏肚子,饮食毫无节制,难怪全身上下没几两肉,腰更细的可怜,嗯……除了屁股。想起早先抱了满怀的手感,雷振在暗中摇摇头:这么个野东西,人长成这样,拳头却又那么硬,甚至把那个身高跟他相仿,却脑满肠肥的王中兴揍得满地找牙。

    简直是魔性。

    一边等得正不耐烦的钟云清听到要他帮忙,立即毫不留恋地丢下那盒葡萄,屁颠屁颠地响应了雷振的召唤。

    一走进厨房,几乎占了整面墙的双开门大冰箱就映入他眼帘,在一排排的刀具、锅碗、各种调料瓶映衬下,系着深蓝色围裙,手执锅铲的雷振没有一点格格不入,让钟云清都有些看傻了眼。

    谁能想象在外面杀伐决断的雷大老板,脱下西装穿上围裙的样子也这么霸气威武呢,就连炒菜的样子都像个巡视疆域的帝王,充满了男人味。

    “碗筷在料理台上,饭锅在那边,去盛饭,马上就可以吃了。”手里有条不紊地翻炒着锅里的西兰花,雷振又回头对钟云清示意了一眼,做这些的时候他显得驾轻就熟。

    雷振喜欢吃,也会吃,他的好手艺都是在一个人生活的这些年里练就的。

    最难的日子里,每天一个地沟油炒菜的盒饭就是一顿,再加上各种烟酒应酬,他的胃很快就坏了。最后因为胃穿孔吐血被120急救车拉到医院,当医生的一位老同学指着他鼻子骂了足足一个钟头,问他要钱还是要命时,雷振才意识到问题严重。也是在那之后,雷振开始注重养生,并尝试学着自己做饭。

    把最后的清炒西兰花装盘端到饭厅时,钟云清早已经乖乖坐到位子上,紧盯着桌上那碗油光晶亮、香气扑鼻的红烧肉两眼冒光,一脸垂涎欲滴。

    “吃吧。时间急了点,这肉火候可能还差一点。”

    见状,雷振的眼神里也难得显出了一丝纵容,在他出声之后,肚子里的馋虫早就在作祟的钟云清毫不客气,立即把最大的一块肉夹到了自己的碗里。

    “好吃!”一口下去咬了满嘴油,猪肉酥而不烂,一点都不腻,肉味鲜香浓厚,入口回甘,好吃得根本停不下来。“呜呜呜……为什么会有这么好吃的肉?”

    比他吃过的任何红烧肉都要好吃,作为一个无肉不欢星人,钟二看雷振的眼神都跟着变了,红烧肉当前,节操几毛一斤?要是能够顿顿吃到雷振的红烧肉,要他在下面他也愿意!

    “调皮。”看到钟云清连吃块肉都吃得眼泪汪汪,雷振摇摇头,忍不住露出笑意。常年一个人做饭一个人吃,多了眼前的人,这饭似乎也吃得没那么冷清了。

    一碗肉,最后有大半都进了钟云清的肚子,把浓稠的肉汁拌在白米饭里,钟云清在吃到第三碗还想再添饭时,就被雷振制止了。吃饭有饥饱,无论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度,口腹之欲是人之本性,却不值得以牺牲健康为代价。这就是雷振这个老饕的美食之道。

    赶鸭子一样把钟云清赶去了客厅待着,雷振开始一个人收拾善后。等他做完一切,擦干净手来到客厅时,就看见钟云清窝在沙发一角,脑袋规律地一点一点,像小鸡啄米般打起了瞌睡。

    刚刚吃完饭就睡着,只是一顿红烧肉就能让钟云清没有防备到这个地步,雷振不知道该喜还是忧。本来想上去叫醒他,可转念一想又作罢。也不急在一时,算了,慢慢来吧。面对钟云清时的雷振,似乎变成了这世上最有耐心的人。

    看了眼沙发上的人,又看了下表,确定时间充足后,雷振就拿过一边的薄毯给他盖上,然后搬来笔记本,在边上坐下开始办公。

    他的心思仍然在钟云清身上,作为一个眼光敏锐独到的商人,雷振捧出过无数的明星新人,而此刻身边的这个青年,无疑是座拥有巨大潜力的宝藏。他的光芒无法遮掩,一举一动无不浑然天成又引人注目,多少艺人都无法做到这点,雷振第一次看到钟云清时,就一眼断定——这人天生属于娱乐圈,假以时日,必定光华夺目。

    而眼下,对雷振心里所考虑的这一切还浑然不觉,钟云清只顾埋头大睡。

    他听见了键盘轻微的敲击声,电脑嗡嗡运行的声音,还有刻意压低了的低沉嗓音。另外,他感觉有个温暖坚实的身体一直让他靠得很舒服,于是,所有的这些声音和温度,都渐渐变成了一个背景,伴随着他进入更深沉的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