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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番外老国公的一生(上)

作者:绞刑架下的祈祷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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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父母死的早,是堂伯和堂伯母把我养大。我堂伯是个读书人,但是却不愿科举,也不要同乡举荐,说是“胡夷在朝不为官”,所以我们一家人一直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我十四岁那年,乡里拉壮丁当兵,这时我堂伯家的堂兄才刚刚十六岁,身子骨瘦弱的风都能吹跑,我却喝水都长个,我想了想,冒了我堂兄的年纪,去当了兵。

    当兵好歹不会饿死,吃喝都管饱,每个月发的军饷我就托人送到了家里,我只希望堂伯的“骨气”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兵营里的生活很枯燥,我却发现自己很适合这种单调的生活。每天出1操,习字,练武,巡营,以及……杀人。

    我其实很喜欢读书,但我这黑皮魁梧的形象自动就被人打上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烙印。我总算是知道了猛张飞的苦恼。可惜我不会画美人图,不然我肯定要画上几幅烧给他,聊做慰藉。

    兵营里的书记官楚悦看出了我的野心,带了兵书和史书给我,教我兵法,教我韬略。我很感激他,将他视为我的良师益友,无话不谈。

    等我二十四岁那年,我已经混上了“威武校尉”,楚悦也在后勤里混了个要职,富的兵营里的兄弟恨不得夜夜套他麻袋。

    我有时候想,他刻意结交我这个好友,是不是就是担心着这一天呢?

    我已经二十四岁了,这个年纪还没有成婚,在我们乡里还是很少见的。堂伯母派人叫我回家,说是给我找了几个同乡的姑娘,要我相看相看。

    我一直觉得娶媳妇这个事很麻烦,单身汉的日子过得也挺好。楚悦一直觉得我这个人没有意思——去馆子里吃饭,大家都觉得好吃的菜,我没觉得有怎样,真的行起军来,粗糠烂菜我也觉得不难吃。别人觉得好看的姑娘,我觉得无非就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也没比别人多出个花儿来。

    当然,身材好坏我还是能看的出来的。我又不是瞎子!

    堂伯母给我找的姑娘都是家里穷的活不下去的,或者是年纪太大嫁不出去的姑娘。我对年纪或者对方家里如何无所谓,但总觉得成婚这种事吧,总要你情我愿才好是不是?我这个人长得不好看,又是穷当兵的,别人家的姑娘看着我,总是一副“忍辱负重”或者“卖身养活家里”的表情,这让我难受地紧。

    直到有一天,我遇见了邱冰。

    她皱着眉堵在门口说跑想占她家房子的亲戚的那个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她并没有破口大骂,也没有哭啼哀嚎,只是冷冷地盯着那个堂兄,一字一句地说着昔年她父亲在时为他家做过的每一件事情,详细到那一天砌了几块砖,种了几分地,都清清楚楚。她那不屑的眼神像把刀子,连我这个刀头上舔血的人都激动了起来。

    我大概当兵当坏了。我觉得自己找到了想要和她过一辈子的女人。

    我让堂伯母去邱冰家提亲,带上了自己在军营里攒的二十多两银子。邱冰已经二十岁,在家里守着幼弟和病母,日子过得很是艰难。我虽然年纪很大,但并没有什么毛病,也愿意接她的弟弟和母亲一起过来住。我在乡里起了一间大房子,我相信她不会拒绝。

    这么做有些趁人之危,我知道我的条件这样的姑娘应该不会拒绝。兵法有云:“就势取利,刚决柔也。”我是真把娶老婆当打仗一样看待的。

    堂伯母回来了,表情有些不太高兴。那姑娘答应是答应了,但是想见我一面。伯母觉得这样的姑娘有些太过随便,我却高高兴兴地去见她了。

    堂伯母说穿着军中的衣服去见姑娘不太好,可是我总共就这么几件衣服。若她真要嫁我,总要习惯我“穷当兵”的身份。若不是和楚悦交上了朋友,现在我估计真的连娶媳妇盖房子的钱都拿不出来。

    那一天,她站在屋里,我坐在屋前,我们聊了一个下午。我也没说些什么,就是说了下自己的情况,一年有半年要在军中,收入,爱好,以及一些对她的看法。

    她听到我会写字,眼睛一下子亮了。

    半年后,我娶了邱冰。她是个好姑娘,种田、纺织、做衣服、养家禽,每件都做的很认真。我也尝到了娶老婆的好处,每次休沐时就顶着一堆人的羡慕眼神往回跑,连楚悦都打趣我“一沾了荤腥就忘不掉了”。

    管它呢,人伦大事,谁也不能拦着。

    后来,我们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姑娘,邱冰很失望,觉得没给我生个小子。我却很喜欢姑娘,觉得她长得很像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说这个话,她就更沮丧了。

    再后来,我们又生了二丫头和一个儿子。儿子很听话,长得很像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原来也是官宦之女,胡人有几年大肆搜刮女人充塞后宫,我的母亲才便宜了我的父亲。他的聪明也像我的母亲,说话早又懂事,从来不让我们操心。儿子三岁时,我给他开蒙,他识字极快,让我非常惊喜。

    我觉得这辈子已经值了。

    天启四十七年,中原突然大旱,三年里土地颗粒无收。官员横征暴敛,朝堂里胡人们还在四面征战,兵士们常常被调去西域,往往十不存一。

    天启四十九年,我们被调去镇压暴民,所谓的暴民居然是一群饿得要易子而食的苦人,我下不了手,下令收队回营。随军而来“调配军饷”的楚悦分了一些军粮给这些人。我们被监军告发,都要被下大狱,楚悦和我被判了斩监侯。

    楚悦的弟弟带着整个楚氏反了。荆南楚氏是著姓大族,他们一反,整个南方反了一半。本来就活不下去的苦人们砸了胡人的官府、宅邸,搜出钱粮和物资,听说那些串钱的绳子都烂了,谷仓里底下的粮食都生了霉,但是他们就是不肯给汉人们用。

    该!

    楚悦和我被救出了大牢,我连夜回了家。我的妻子和家人还不知道这件事,我必须得在他们知道之前回去。

    又过了几天,楚悦带着人来找我一起出去闯,我犹豫了。

    邱冰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还有母亲和尚未成年的弟弟……

    此时乡里的壮年已经全部成了楚悦的人。他们家粮食充足,跟着他反,至少不会饿死。我抱着我的妻子商议了一夜,最终还是选择了和楚悦一起出去闯闯。

    老天不长眼,家里田地毫无出产,自己又是戴罪之身,这个连年灾荒的乱世里,自己除了杀人,居然没有一点求生的本事。呆在家里,也只有一家饿死的份。

    我的一家老小被托付给堂兄和堂伯母,我这一辈子受他们的恩惠良多,还也还不清了。

    楚悦的队伍一路势如破竹,异族统治了我们五十年,早就已经弄的民不聊生,这一股火焰燃烧了整个中原大地,连楚悦都没想到仅仅是为了能活下去而烧起的星星之火,竟然会蔓延地如此之烈。

    我杀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军队也越来越壮大,渐渐地,楚悦也开始变了,我知道他从最初的自保,到现在已经有了想要称王称霸的野心。

    管它呢,等洛阳城到了我们的手里,后方平定,我就卸甲归田,带着那一堆银钱回去继续做我的“人伦大事”。

    天启五十三年,堂兄红着眼来军营里找我。看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大事不妙。

    我混了这么多年,已经混出了个“李将军”的名头,死在我手底下的胡将不计其数。有一些胡将的家人不甘心,偷偷易服轻骑,到了我们乡里去报仇。

    堂伯母、堂嫂、我的两个女儿,还有我妻子的一家,全部死在了那场浩劫里。

    邱冰拉着儿子躲在了水井里躲过了一劫。

    我不知道她当时是用什么样的心情选择保住儿子的,我们家那口井很小,只能藏得下两个人。我的大女儿和小女儿……

    我不敢再想,和楚悦匆匆告了假,回到故乡接回了我的妻子。

    我那聪明伶俐的儿子已经瘦得形销骨立,我的妻子也是两眼深凹,没有了以前的秀丽。

    我明明托人送回了银子!难道他们……

    “银子我收到了,可是我一个妇道人家,财不露外白,现在世道又那么乱……”她平静地告诉我答案。

    我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光记得送钱回家,却想不到如果一家人突然有了钱,那些同乡的人会不会……

    乱世中,人心是最靠不住的东西。

    我把妻子和儿子留在了身边,堂兄也被留在军营里,任了个闲差。这是我第一次求楚悦,他似乎非常高兴的样子。

    这几年来,他不停的送我女人、田地和财宝。我有妻子,对别的女人实在不感兴趣,即使有需要,也是随便洗个冷水澡了事。楚悦先开始以为我嫌那些女人脏,找了一些破落的贵族之女给我,都让我给送回去了。

    我的女人在家里替我操持家务,养活儿女,我在外面又有了女人,晚上会心虚地睡不着觉吧?

    我可不想邱冰也像对着那个人似得冷冰冰地告诉我:“你走以后,我在家里种了多少年的地,养了多少只鸡,纺了多少布……”

    光是想想我都打了个寒颤。

    我大概知道楚悦的想法,他觉得我什么都不要,怕是想要更多的东西。但是我懒得和他解释,我和他这么多年,他要是还看不清我是什么样的人,也算是白相识了半辈子。

    银钱和财宝我留下了不少,就算是卸甲归田,我也不想家里人饿着。我和我的堂伯父本就不是同一种人。

    我把我的想法和他说了,他笑着拍拍我的背,摇着头说:

    “你才三十岁,就想着卸甲归田?”

    “若是四十岁时你能平定天下,我能卸甲归田,那是再好不过的了。打仗很累。”

    我这是真心话。字字发自肺腑。

    我甚至不让儿子学习兵法,只练点防身的武艺就好了。我造的杀孽太多,怕是不会得什么善终,我希望我的儿子能当个富家翁,好好的过他的日子就行。

    军师看上了我的儿子,说他是“天纵奇才”。我一点也看不出我这个除了长的俊秀些的儿子有什么“天纵奇才”的地方。但是他和我说他想跟着军师学习,我就随他去了。

    儿子想要上进,老1子不能拉着他往下拽不是吗?

    后来几年,越来越顺遂,需要我带兵出征的时候也少了。我和妻子总算安定了下来,又添了两个小子。

    她养了个毛病,爱吃油腻的东西,尤其是肥肉,每顿必吃。因为这个毛病,她都很少和孩子们一起吃饭。现在日子过好了,家里也有了伺候的下人和厨子,孩子们肠胃比不得成人,都是自己吃自己的。

    我对吃食不讲究,看不得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吃饭,于是只要我在府里,就一定和她一起吃。我看的出她很高兴,就连夜里都热情了许多。

    我这个娇妻什么都好,就是太害羞了。

    大儿子李蒙现在基本都住在军师家里,听说还和军师被托孤的外甥女相处的不错。

    他见过那个姑娘,出身大族,长得很美貌,性格也很识大体。

    小子干得不错!先下手为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