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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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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雪兰去邮局把钱汇给了北平的王先生后,就坐车去了饭店,她和张维真约在这里吃饭。

    雪兰又通过那位王会长向陕西捐钱了,因为北方的旱灾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更厉害了。老百姓们本以为冬天下了雪就好了,谁知道这个冬天太冷,陕北刮起了风吹雪,依然一点水都没留下。

    《深报》上说,“救命!快请救命!陕西省城一隅,每晚至少饿死25人,重灾地区如活地狱。”

    《大公报》上说,“饿毙之数,至足惊人,岐山一县,即饿毙4万人。”

    有一位外国记者坐飞机去过灾区,回来后发表了一篇英文报道,情况着实骇人听闻。

    树皮都被剥光了,地上寸草不生,人们吃观音土充饥,吃死千万人,抢鸟兽的粪便来吃,也能争破脑袋。本该静悄悄的夜里,总能听到四面八方传来的呜咽声。昨天饿倒在路边的人,今天清晨一看,已经四肢不全,肉去了哪里?却是街边把人肉当牛肉卖的店铺,正用大锅熬煮肉汤。鬻妻卖子者无数,服毒自缢者数不清,每天都有把孩子丢去山头的人,不到夜里孩子就不见了,转眼乱葬岗出现一堆小孩的尸骨。

    雪兰来自后世,那个时代人们生活富足,寿命也长久。可是这个年代,华夏人的平均寿命很短,一些人年纪轻轻死去是常事,似乎死亡根本不算什么,简直是见多了,所以不在乎了。这也是为什么雪兰总是捐钱的原因,因为她来自后世,对人的生命看得很重。当看到报纸上这些可怕的事情,她会受不了。

    绥边县一妇女,丈夫饿死在家中,她抱着刚满3岁的儿子丢在路旁的河滩上,自己只身奔逃。儿子哭追于后,其母回身将儿子抱起抛搠河中,大恸而去。读到这样的报道,任何一个来自后世的人都会受不了的。任何一个来自后世的人,只要有能力,都不会无动于衷的。这不是圣母,而是她曾生活在一个‘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

    这么大的灾情,国家却显得干巴巴。沪市这边依然纸醉金迷,丝毫不受影响。

    全国组织救灾?中央正和陕北军阀闹别扭呢,怎么肯能给他们钱‘救灾’,说是全国统一,实际上还是军阀分裂。老百姓似乎除了逃跑,已经没有别的活路了。雪兰捐的那点钱根本发挥不了作用,纯粹是为了心安罢了。

    到饭店的时候,发现张维真正在读书,读的正是《射雕英雄》,这本书已经正式完结了,全套书一共有六本,摆在地上有小腿那么高。

    看到雪兰进来,张维真抹了一把眼泪说:“我正在看你的书,这结局不管看几次都还是想哭。”

    故事一直以郭靖和黄蓉为主线,一直写到他们守城而亡。落下结局的时候,雪兰自己也感慨不已,她终于写完了这部长达200万字的小说,倾注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多的感情,总是有些难以释然的,所以结尾也写的格外荡气回肠。结局的第一位读者是三姐,三姐看哭了,第二位读者是许编辑,他也感动不已。此时,雪兰知道,她已经给这个故事落下了完美的结局,即便令人唏嘘,却也觉得理当如此。雪兰相信,任何一个读这本书的人,都可以从中体会到她想要诉说的情怀。

    “你什么时候写新书?”张维真问她。

    “这本才刚写完呢,容我喘口气啊。”雪兰说。

    “唉,我每天可是指着这个活呢,家里闷得跟坟墓一样。”她叹了口气说。

    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长吁短叹,平添了几分沧桑。

    张维真的丈夫很能干,但也很有古代大男人的通病。他不但家里有姨娘,外面也有女人,那个比维真先怀孕的姨娘生了个女儿,如今已经被他抛在了脑后,他又弄回家一个新鲜漂亮的。但正是因为他脑袋清楚,所以做事也自有章法,姨娘归姨娘,夫人始终是夫人,他不但把身家钥匙交给维真,有任何家事也只找维真商量。

    当然主要原因是,维真是个聪明姑娘,如果她只是个单纯无知的16岁少女,别说生了儿子,就是生了一堆儿子,恐怕也不是个可以商量的人,维真瘦了这么多,花了多少心思是可以想见的。不过这心思花出去并不是因为她爱这个男人,而是因为她是个现实的姑娘,从某方面来说,她和自己丈夫简直是同一种人,只不过她把婚姻当做自己经营的事业罢了。

    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就算我心里把你当狗屎,表面上也能让你觉得我爱你,因为这能换来安稳日子,所以值得我花这些心思。

    从她的某些话里就可见一斑。

    “我妈说,对付男人就得像对付孩子,甭管是多么厉害的男人,得把他当自己的孩子一样疼宠溺爱,这样他们就心满意足了。那些跟我丈夫谈情说爱的女人都是傻瓜,最后除了心酸,什么都剩不下。”张维真说,“我家里那个姨娘一天到晚跟他吵架,我简直不能理解,你既然想让他对你好,为什么不哄着他,反而跟他吵架呢?这样只会把他逼到别的女人身边。”

    因为你不在乎他,所以才能看的这么轻松,雪兰心想,换个你在乎的男人试试。

    两人吃过饭,逛了会儿商场,然后又去了附近的咖啡厅,还没走进去,维真却一下子躲到了雪兰身后。

    “你干嘛?”雪兰问。

    张维真皱了皱眉说:“我看到娴荏了。”

    娴荏就是那位经常掀起腥风血雨的小姑子。

    雪兰笑了:“你躲她干什么?你怕她?”

    “嘘。”张维真比了比手势,“你看……”

    雪兰远远的看到了一个样貌清秀的小姑娘,正跟一个穿西装的男人面对面坐在一起,不知说到了什么,男人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小姑娘羞怯地垂下了头。

    张维真已经转身走了,显然不打算进咖啡厅。

    “她跟男朋友约会而已,你个当嫂子的,还怕遇到小姑子啊?”雪兰问。

    “什么男朋友。”张维真冷笑了一声,“那男人是我公公的朋友,家里有钱有势,还是个大学教授呢,有才华也有名声,可惜人品不怎么样,都是有妇之夫了,竟然还勾搭未婚小姑娘。小姑子也真是的,世上那么多男人,非招惹有妇之夫不可吗?”

    民国时代,文化圈里的人流行休妻再娶。

    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不是只有女人才会被强迫嫁给不愿意嫁的男人的。

    曾经有一位很有名的文化界人士,十七八岁的时候被家人强迫娶妻了,无论是绝食还是装死都没用,最后堂都没拜,新娘还是被送进了洞房。而且不圆房,不允许出门,最后不得已圆房了。你说既然不愿意,为什么不反抗到底呢?当辛苦把你养大的老娘哭天抹泪,绝食硬抗的时候,你看看你会不会从。而且真的为这种事抹脖子自杀,似乎又很可笑。

    他的妻子大字不识,裹小脚,脊背还有点佝偻,说着满嘴的方言,害怕见人,长相也称不上清秀。与之相比,他是大学生,满腹经纶,思想眼界开阔,心中怀有大志向……

    为什么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非要结婚呢?真想抓着他的老娘问一问。

    婚姻不是大被一盖,做点偷偷摸摸的事就完了。不要说共同志向,两人甚至根本无法交流的时候,这种结合就变得非常可笑了。而且提出离婚也需要很大的勇气,不要以为这个时代对男子抛妻另娶就不谴责了,这种谴责同样是很严厉的。

    这个男人后来爱上了一个女学生,可最终也没有离婚跟女学生在一起,就是因为社会的谴责,而且风言风语对女学生的名声很不好,所以男人认命了。

    女人被逼迫跟不喜欢的男人成婚的时候,是很可怜的,想来男人也一样。不是所有男人都是色中饿鬼,把这当做好事的,这样的男人太粗糙,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有一些男人很感性,看重的是细腻的感情,而非直白的肉|欲。让这样的男人跟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成婚,是很可悲的事情。所以单方面谴责他们不负责任,休妻再娶,似乎也很不公平。

    当然被他们休了的女人更可怜,这世上有多少盲婚哑嫁的婚姻,大家不是都凑活过了一辈子吗?柴米油盐而已,为什么到了他这里就不能凑活了呢?在这个对女人高度苛刻的时代,被休掉的女人还怎么出门见人呢?下半辈子还过吗?所以遇到他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这是一笔烂账,没人掰扯的清楚。怪只怪某些人太幼稚,抱着侥幸的心态接受了婚姻,婚后却嫌弃新娘这也不好,那也不对,早干什么去了?所以人们笑文人软弱是有依据的,除了几个笔尖如同心灵一样刚强的人以外,很大一部分都随性的不像话,特别是爱写浪漫情怀的人。

    “这样的污糟事,我还是有多远躲多远好,出了事也牵扯不到我身上。”张维真道。

    谁知几天后,张维真又抱着儿子登门了。

    “家里快吵翻天了,我好不容易才找了个借口跑出来。”张维真一脸侥幸地哄着儿子说,“还是我们莲生聪明,知道大哭,妈妈才能带你躲出来。”

    原来她婆婆家闹出了一件丑事,那天遇到的先生回家闹离婚了。

    那位先生叫宋慈辛,是个大大的有名人,他闹离婚自然搞得满城风雨,可糟就糟在她家那位娴荏小姐似乎跟这事沾了点边。

    “公公是个拎不清的,竟然还打算赞成此事,真是疯了。传出去家里有个当了第三者的姑娘,我们全家的名声还要不要了。”张维真翻了个白眼说,“我婆婆几乎跟她们打起来,她可是还有三个没嫁出去的女儿呢。”

    这种事真不好评价,该说女孩太年轻太浪漫,所以勇气可嘉呢?还是该夸赞人家为了爱冲破艰难险阻,不顾一切而鼓掌呢?因为对比这位姑娘,雪兰和维真都算得上是大俗人,婚姻对她们而言,安稳生活的价值要高于爱情赋予的价值。

    而且无论是雪兰还是维真,她们都未曾经历过传说中轰轰烈烈的爱情,所以也没有资格去评价什么。只是站在维真的角度上,她是木家未来的女主人,维护这个家庭的声誉,不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更是为了儿子的将来。

    “得想个办法让她回心转意才好。”维真沉吟道,“我原还以为她像过去一样,把那男人当男朋友似的耍耍呢,没想到居然认真了。那男人倒是有钱,名气也大,她嫁他也算是桩好姻缘,只是我们木家的名声却难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