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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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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余人一路直奔峡谷去,山道窄且崎岖,晨雾里好巧不巧还下了一场淅淅沥沥的初春小雨,生生令几人的行路速度给缓了下来。

    司空翊英眉紧皱,身后一队人马都是从成王府带来的亲信,虽没有老何那几个得他重点栽培,但依旧比帝京那群花拳绣腿充数以求一朝戎马加冠封冕的世家子弟强得多。他微蹙眉间,已有一人策马赶上询问道:“副将军,前头泥泞,是否需要另探捷径?”

    一眼便能望到山路的尽头雨点在地上汇成了积潭,他们出事倒不怕,就怕大将军把全部希望押在他们身上去解边城百姓于水火,到头来反而他们比大军慢到,那不仅丢了脸,还是以边城数万百姓的生命作代价!

    不过看起来,边城遭围攻长达月余,城内百姓都被迫上了城楼应战,想必现在活着的人数,估计万数也不足了。

    想到这里司空翊便不能冷静,他抬头看看天,雨水顺着他的面颊流下,间或挂在眼睫上,忽有些晃眼。

    男子眉头成了川,却扬起鞭子狠狠抽了胯下战马。马嘶惊起时,他已如离弦之箭冲了出去,只留下一道声音清晰入耳。

    “峡谷虽险,但这雨不会引起山路滑坡,赶在大雨到来之前出谷,赶在天黑之前进城!”他说得急,身后众人的马却比那语调还快上一分,几乎最后一个字刚落,身后十余人已经跟上了司空翊,适才慢下来的那道黑色长线,再度迅速而果断地冲进雨幕。

    雨势渐急,一阵噼啪打在人的脸上,因为奔得快倒有些疼。十几人几乎是眯着眼在策马狂奔,雨水沾湿了眼睑,乌发全部贴着脸庞,或黝黑或白皙、或粗犷或精致的五官在此时毫无区别,人人狼狈,却人人坚决。

    司空翊一马当先,近晌午的时候,狂奔数个时辰的马蹄一软,踩进了早就松软不堪的淤泥里,他心一凛,在战马还未跌下之时俯身抽剑重重插在地上,胯下黑马因他这一撑,勉强定住了力。

    “好小子,”司空翊忽一笑,雨水顺着嘴角滑到微有些缺水干裂的唇侧,“进了边城保管给你吃好喝好,现在可千万别倒下啊。”他说着,人有些疲倦,行军近二十天几乎没有好好合过眼,此番剧烈颠簸他本也能撑住,但可惜身上带着蛊毒,他总控制不住自己的精神趋向于混沌。

    黑马似乎能听懂他的意思,蹄脚晃了晃,终是没有跌下去,反而颤颤巍巍抖了抖,马身再度站得笔直。它鼻间喷了两股子热气,一连串呼哧呼哧的声音,引了身后其他战马的闷声应和。

    再抬头,男子依旧高坐马上,黑甲被雨水洗刷得干净,锃亮如星。

    不多时几人便顺利出了峡谷,再过青垨草原,边城便能看得仔细了。司空翊抬眼见茫茫草原上寸草全无,心下已经明白这片土地上,曾被众人铁骑践踏,如果不是因为草原辽阔无法掩藏,黄沙人一定会选择在这里设下埋伏。

    几人顾不得短暂休息,只在马背上一边疾驰一边啃了几口干粮。烙饼粗糙,他们便仰头和着雨水一起吞下,司空翊同样如此。

    还记得在成王府的时候,宋歌看他锦衣玉食总觉得他是个养在金山银山里的娇惯子弟,殊不知他也一样可以做天下男儿都能做的事。

    他喜干净,但尘土满面月余不更衣,他也从不在意。

    他喜慵懒,但军纪森严以身作则,他照样也能板起面孔喝声连连。

    他喜精致,但军中粗糙生活枯燥乏味,他依旧甘之如饴。

    他从来有两面,在帝京他便呈现世家子弟该有的模样,可在边关就不同,他身负百姓性命,身负帝京皇命,身负整个国家的安危。他守住了城,便等同于守住了千里之外她的家。

    哪天定要带她看看他现在的样子,司空翊唇角带笑,不用猜便知道,她一定更喜欢他如今这副脏兮兮又狼狈不堪的模样。

    “副将军,”还是先前询问司空翊的那个名叫余良的男人,“青垨草原过了敌军便很容易发现我们的寻踪,要不要传书给边城统领,里应外合好让咱们进城?”他的担忧是正常的,青垨草原上没有黄沙人埋伏,那是因为他们也会担心帝京二十万头阵大军强势压来会掀起一场大战,所以他们现在的主要目的是攻破边城。

    边城是边关第一大城,进了城他们就能反攻为守,一方面可以抵抗帝京队伍的攻击,一方面又能长驱直入,从边城一路往下直捣帝京去。

    这样推算下来,黄沙人很可能日夜围着边城,他们区区十几人要想万人阵中穿过进入边城,简直是天方夜谭。所以余良想着,飞鸽传书边城统领,让他们开了城门和敌军来一次正面对战,这样自己这里的十几人才能趁乱过去。

    司空翊听了却直接摇头挑眉反问道:“开了城门,不就等于放敌军直接进城?”他这么说,却忽然抬手示意余良取了飞鸽出来,“立刻写信,就说咱们先头部队十余人今夜便能抵达边城,叫边城统领秦怀远择子夜之时开城中侧门。”他说着,眉却蹙成了一道直线。

    “啊?”余良大大震惊了一把,搞不懂司空翊这是什么意思,他和余下众人面面相觑,都有些哭笑不得。

    开城门是冒险,可能他们几个还没到城口呢,敌军就已经进了城,这无疑是致命的。所以余良说归说,也没奢望司空翊会同意。的确司空翊没有同意,他甚至直言这是“放敌军进城”,可是为什么,他先言辞反对了这一说法,下一瞬又让他把这说法给实施下来呢?

    写信飞鸽传给秦怀远,不就是让他开城门?怎么反对了还要去做呢?

    余良摸出马腹下的布袋子,里头一只信鸽咕咕叫着,他却动作不麻利了。

    “副将军,你确定······”余良不知道怎么说,颇有些摸不着头脑。

    司空翊却笔直目视前方反问道:“敌军将领是谁你可知?”

    余良一凛,腰杆瞬间立得正了,“黄沙第一领主淳于岸!”对于这个名字,余良还是熟悉的,黄沙人不算一个国家,顶多就是一个拥有领土的小部落,所以他们之中最尊贵的掌势人,称为领主,“领主带兵,所以这次格外来势汹汹。”余良补充道。

    司空翊颔首,“淳于岸善射你可知?”他再次反问,头却一动也不动看着前头,青垨草原边际线忽现,再过个把时辰应该就能出去了。

    “是,”余良接得快速,说完却一愣,有些后知后觉道:“副将军是想让淳于岸把咱的信鸽给射下来?”黄沙人常年在边境外的沙漠周围驻足,沙漠养不了牛羊也种不了瓜果蔬菜,唯一可以猎捕的只有天上的飞雁,这也成就了黄沙人骑射一流的本事。

    “在这世间淳于岸若称骑射第二,无人敢称第一,”司空翊这么说着,语气却严厉了起来,“问归问,先把信给写了!莫耽误!”

    余良一惊,赶紧从布袋里掏出了宣纸,他见司空翊没有停下马,正疑惑要怎么研墨写字,却又听司空翊声音高亮道:“别用墨,用血。”

    余良一噎,血书啊······

    “怕疼?”司空翊笑,却听身后立马响起了拔剑的声音。

    “不怕!”余良忽叫,随即抽剑抹了手指,嗫嚅道,“只是诧异后的呆滞罢了······”

    余良写得快,因为怕雨落下来将字给化开,他写完立即就卷作一团塞进了信鸽脚下的圆筒里,“副将军,您这是作何打算?”他一扬手,信鸽冲天,转眼化成了白点,消失在茫茫雨幕中。

    司空翊凛了心神淡淡道:“不管是出于谨慎还是其他,淳于岸都会把这信鸽给射下来,况且如今急雨天气,信鸽很容易会迷失方向,这无疑又给了淳于岸更好的机得到我们的信。”

    余良听得仔细,焦急追问:“那他岂不是知道我们的计划?”

    司空翊笑,“计划?我的计划本就不是让秦怀远开城门,我要让淳于岸陷在真真假假里举棋不定,好给我们一个机会进城,”他抬眼望天,似乎都已经嗅到前方浓浓狼烟味儿,“淳于岸的性子和司空祁很像,他谨慎到极致,一封飞信有几种含义全凭他自己的猜测。”

    “信上说咱们只有十余人,可在淳于岸看来,这数量值得推敲,他若觉得我在骗他,那这含义便是——咱们大军已经压境,他们该退;他若信我这信的确要给秦怀远,那这含义便是——咱们人数少,该围攻。”

    “信上说要秦怀远开城门,淳于岸一定会思考这举动对于他的利和弊,如果他选择在城开之时大举进攻,万一我们带去的是二十万大军,他的后方部队将全线崩塌,如果他选择静坐等待时机,那我们便可趁机冲出去,直接进城!”

    司空翊说完,余良没声音了。

    人群后面有人语调带着亢奋急急道:“可这信在淳于岸手里,秦将军并不知道咱们在赶去啊!”

    司空翊摇头答:“不,淳于岸看完了信,会再换飞鸽传给秦怀远,”他顿了顿,接道,“信是血书,这在他看来咱们连停下磨墨的时间都没有,说明一路行军,速度快到或许今夜就能到达,这无疑是在给淳于岸限制思考的时间,他没有太多机会细细推敲其中的真伪性便得赶快做出退或进的决定。”

    “再传给秦怀远,是他必须要做的事,”司空翊微敛眉,青垨草原尽头已经入了视线,“如果他不给,秦怀远不开城门,他就连进攻的机会也没有,而且如果咱们真是二十万大军挥扫过去,里外夹击淳于岸便完了。他会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必须给!”

    “淳于岸八岁奉老领主遗嘱接管黄沙部落,迄今已有十八载,他虽年轻,但心性沉如水,谨慎是他唯一的标志,对于没有百分百的把握的事,他决计不会做,从他围攻边城月余仍旧不愿冒险撞开城门进攻便能看出来,”司空翊一路疾驰,马下尘土飞扬,他低咳一声继续道,“所以这一封信,旨在搅乱他的神思,他思维陷入两难境地,咱们过阵进城的成功率就大!”

    “而据我推测,淳于岸十有八九,会退!”他扬眉,忽然收了缰绳,“停——”一语拉长,十几匹战马瞬间刹下,惯性导致它们滑溜出了几步,却堪堪依旧停在青垨草原上,而数丈开外,便是黄土大地。

    “再写一信。”司空翊向后伸手,余良无声递上一张纸和一把剑。

    “······我要笔,”司空翊抿唇,脸色黑了黑,“给我剑干嘛?”

    余良面色严肃道:“不是写血书吗?”

    “······”司空翊眉头突突地跳,半晌拿刀柄重重敲了余良的脑袋,“笨啊你!刚才写血书是打的心理战,这封又不必给淳于岸看,为什么写血书?!麻利点,研墨!”他席地而坐脱下战袍铺在地上,随即把宣纸放在上面,余下几人除了余良委屈地奔去研墨,都将司空翊围起来用战袍挡住雨水,生怕弄湿了宣纸。

    余良苦着脸递来沾了墨的毛笔,心里颇有些怨念:自己手指头还疼着呢,副将军倒好,自个儿拿墨写!

    司空翊写得极快,不多时便将宣纸卷了起来,众人没有看清上头到底写了什么字,就见他交给余良道:“贴身收着,如果到时候过阵之时遇上不测,拼了命也得给我活着进城,将信给秦将军。”

    余良一凛,立即回道:“是!”回答完了才反应过来,如果自己带着这封信进城,那是不是说明,到时候如果真发生意外遭到围攻,副将军他们几个会为他垫后,用生命铺出一条送他进城的路?

    这么一想他忽然觉得苍凉,而既然他能想到,其他人不会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没有任何人提出质疑,质疑为什么是余良肩负这活下去送信的使命而不是自己,因为就连司空翊这个副将,都要和他们一样,用血肉之躯去开辟那条充满坎坷的路。

    “现在,”司空翊依旧坐着,扯了自己的战袍就着雨水擦拭佩剑,“有时间就把自己的剑给擦擦干净了,等天黑下来,有一场硬仗要打。”

    “是——”只一言,忽觉热血亢奋。

    “谁怕,现在就掉头骑着马回去大部队,等到时候真对上几万黄沙人就容不得你后悔了,”司空翊不抬头,字句却锋利,“我需要不怕死的同行,怯懦的只会害了当他是兄弟的人,能不能做到不是现在说说的。”

    气氛一时凝固,无人说话,可也无人退出。

    “好,”司空翊忽笑,雨水顺着他精致的棱角落下,滴在剑头上发出清脆的声响,“等会儿杀多少人自己心里记着,数量最多的回去领军功,数量最少的回去领军棍!”

    男子眉眼弯如画,却是描绘着境北黄土烈沙的山河壮阔,似乎从他眉宇间,便能看到血气风起长河辽远。他素来慵懒散淡,此刻竟脱了纨绔,似要以一剑唱了山河,磨剑战一场干戈,不惧马革裹尸,厚葬边关黄土。

    边境的夜来得很早,几人不过坐了片刻功夫,雨也小了,风也停了,远处弥漫的硝烟似乎都在这看似平静的夜幕下,渐渐消散了。

    距离子夜还有几个时辰,司空翊却起身拍了拍黑色高头战马,轻轻道:“一个时辰后见。”说罢,他转身挥手,示意其余人跟上。

    “弃马,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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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不稳定,抱歉了姑娘们。

    高烧不退,语句和错别字也没检查,这几天可能状态差,求谅解。